关于证照分离 创业的你需要了解一下

由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   2023-12-21 11:03:01

关于什么是证照分离?证照分离是激活市场活力的一项重大改革。解决了之前创业入门难,优化审批服务。能让创业者快速启动项目。

一、什么是“证照”?

 
“照”是指营业执照,是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发给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,是市场主体经营的准入证。2018年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支付宝、微信等软件上推出“电子营业执照”小程序,国家和各省都出台了有关规定,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 
“证”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,依法赋予企业经营资格。
 
二、什么是“证照分离”改革?
 
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是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更大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,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金融安全、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,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,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,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,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,将赋予经营资格的“证”与登记企业身份的“照”分离开来。以前有“证”才能办“照”,推行“先照后证”“照后减证”后,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,如果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,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。
 
三、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目的
 
改革的目的在于简化行政审批手续,让政府部门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,有效解决企业“准入不准营”“有照不能营”“办照容易办证难”等问题,大幅优化流程、压减时限、提高效率、降低创业门槛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
 
四、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主要内容
 
(一)四种改革方式
 
对纳入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范围的涉企(含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)行政审批事项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。
 
1、直接取消审批。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、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、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,直接取消。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。
 
2、审批改备案。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,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、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,改为备案。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,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。
 
3、实行告知承诺。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,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,实行告知承诺。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,制作告知承诺书,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,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,当场办理审批。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,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。有关部门实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,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,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。
 
4、优化审批服务。对关系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金融安全、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,保留审批,优化准入服务。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,精简审批材料,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;要压缩审批时限,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;要减少审批环节,科学设计流程;要下放审批权限,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,提高审批效率。
 
(二)加强事中事后监管
 
1、优化监管方式。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、以信息公示为手段、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。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,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监管办法,明确监管标准、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,加强公正监管,避免出现监管真空。
 
2、创新监管手段。全面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构建统一的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,逐步实现跨部门“双随机”联合抽查常态化,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。建立完善“履职照单免责、失职照单问责”等制度,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,使基层监管部门在“双随机”抽查时权责明确、放心履职。
 
3、注重监管实效。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,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,逐步建立统一的“黑名单”制度,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。探索对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模式、新产品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,着力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。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,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,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,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,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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